一、招收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考核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二、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学院对推免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心理健康状况、专业素质、英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
2、心理健康状况
3、专业素质测试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专业兴趣。
(2)考官进行综合提问。
4、英语水平测试
(二)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线下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
(三)复试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推免资格。
三、录取程序
(一)发复试通知
在推免系统查看并确定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10月20日以前
复试地点:人文逸夫楼C座二楼或腾讯会议
(三)总评成绩测算
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心理健康状况、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
四项,满分共100分。
(四)发送待录取通知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复试结束后学生根据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流程进行后续的操作,逾期后果自负。
(一)复试作弊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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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月10月7日